汕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 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汕市财采〔2021〕13号)
来源:汕头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0-28 10:28:59
市直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预算法》及《365体育世界杯专用版_365bet体育在线下载_线上365bet注册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实施推广方案>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0〕47号)(以下简称“云平台”)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高效营商环境,现就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实施推广方案>
一、加强采购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
(一)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在政府采购管理中,凡使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都应当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
(二)各采购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预算支出”的原则,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要求,力求做到统筹兼顾、保证重点,认真测算、应编尽编。政府采购计划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预算执行中确需调整采购预算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认真执行目录标准,依法做到应采尽采
各采购单位要严格按《政府采购法》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认真对照《汕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汕市财采购〔2020〕18号)文件规定,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单位不得随意拆分政府采购项目,规避集中采购和公开招标。汕头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三、严格执行操作流程,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一)全面推进云平台推广和应用。自2021年1月1日起,云平台除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全流程外,其他业务系统在全省上线运行。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均通过云平台进行采购计划备案,通过电子卖场系统或通过项目采购交易系统的简易流程程序组织采购活动,并按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线上签订与公开、备案工作。
(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公开意向制度。从2021年1月1日起,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实施的采购项目按规定应公开采购意向。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无法满足采购意向公开时间要求的项目,应当单独提前公开。
四、全面落实信息公开,确保采购公开透明
政府采购信息包括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预算、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各采购单位应当及时、完整地将采购信息在云平台进行公开、公示,确保政府采购行为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五、严格履约验收程序,及时支付采购资金
(一)认真开展履约验收工作。采购单位应成立政府采购验收小组,在中标(成交)供应商完成供货、服务等合同约定事宜后,对照政府采购文件、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和政府采购合同,逐项逐条验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质量及履约情况,做到验收责任到人,验收记录完整详细。
(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必须按照与中标供应商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及时足额支付政府采购资金,不得无故拖延付款时间。
六、其他要求
请市直各主管部门及时将此通知转发系统所属单位,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市财政局将不定期进行检查,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对没有按有关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的单位,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
汕头市财政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