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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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
留言日期:
2022-06-08
主题:
关于金融企业定义与范围的咨询
内容:
我们平常所说的金融机构,都是指获得央行、证监会、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颁发金融牌照的企业。想请问目前未受到证监会、银保监会、央行监管的企业,而是受到地方金融局、财政局等其他部门监管的,非金融机构的小贷、再贷、担保、再担保、典当、租赁、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4号)出台前的金融控股公司等企业,是否能认定为金融企业(此处指金融行业企业,而不是指金融机构),金融企业是否有法律或者官方上的定义。在做资产评估的时候,国有出资的这些行业企业能否适用《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7号,2007年),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