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下午,中山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大涌镇人民政府在中山市大涌镇轩和家具厂车间召开家具粉尘重点行业事故现场教育暨复工复产警示会,介绍去年“9·26”事故起因和处理情况,并结合各自单位的职责提出工作意见。参会的各企业相关负责人实地参观事故现场,同时,签订复工复产安全承诺书。
去年9月,中山市大涌镇某家具厂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总工会、大涌镇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组成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根据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主要有:一是该名作业人员自我安全意识不强,二是该家具厂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监督该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导致事故发生。
警示会邀请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现场普法,提醒企业复工复产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刑责方面,已从事后追责转变为事前追责+事后追责并重,即使责任人没有发生相应的责任事故,但是如果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符合危险作业罪的3个情形,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春节后的企业复工复产重要节点,召开事故现场警示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会议,主要是为了让企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复工复产期间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并整改到位,确保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全市的高质量发展开好头。企业要严格落实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实际控制人、车间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应当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三级责任人的职责,并上墙公示。属地政府要动态掌握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复工复产“六个一”要求,特别是重点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